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,新华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科学谋篇布局,创新开展工作,采取“四抓四促”有力举措,做实做细各项创建活动,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、社会文明程度和城市文明形象,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。
领导带头抓落实,健全机制促推进。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区“一把手”工程,成立了由区委书记、区长任“双组长”的“文明双示范创评”领导小组,形成“一把手”负总责、分管领导具体抓、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。组织召开新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,明确职责分工,统一目标要求,形成工作合力,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人人有责任、层层有目标、事事有人管,确保责任落实到位、工作承接到位。
部门联动抓重点,服务群众促发展。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当做一项系统性的惠民工程,统筹推进城市的“硬件”和“软件”、“面子”和“里子”同步发展。下发《新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“双提”行动实施方案》《新华区“文明示范街巷”“文明示范小区(村)”创评活动实施方案》,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,加强文化植入、融入地方特色,打造特色街区,塑造城市社区商业文化新业态。制定全年重点工作安排、任务分解表以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,做到软件“提质”、硬件“提标”,确保如期实现年度创建目标。
营造氛围抓主体,全民参与促带动。坚持内宣与外宣并重、网上网下齐发力,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展、成效。通过印发文明宣传页、文明手册、宣传海报,制作宣传景观小品、宣传栏、宣传版面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,组织焦店镇、各街道(管委会)通过文艺演出、微信平台传播、电话短信沟通和播放小广播、小喇叭等形式开展创文志愿者活动,深入村、社区向辖区居民宣传创建的意义和好处,推动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。
对标对表抓整改,督导检查促长效。建立“文明双示范创评”活动考评机制,健全常态化巡查检查、问题反馈、督促整改、“回头看”等制度,形成工作“闭环”,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。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,成立工作督查组,对关键区域、薄弱环节、重点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问效,切实消除工作误区、盲点,推动问题及时发现、有效解决。